您好,我有个问题需要您的帮助,感恩,感恩。我在中介购买了二手房,与房主签了合同,交定金二万,交中介公司二千,总房费是188万,这里有这样的事情存在,我处了个女朋友,买这个房子我在合同上只写了她的名,后来我女儿知道了情况,以一种别的方式把钱从我这拿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购买了,对方房主已经提前还了房贷,要告我违约,而且说是需要赔偿各种损失大概得四十多万,合同上签的是如果违约需赔偿金是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但经过我与女儿协商同意我购买,但必须把合同上和房证上写我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要把合同更改一下名字,就同意我买。我请房主与中介更改合同变成我的名字,可房主让我再拿出五万元说是诚意金,这样合理吗?
2025-04-15 10:16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服务的信任和支持。在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后,我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变更。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似乎您想让合同中的姓名由房东改为自己的名字,并且要求中介方配合完成这一变更。这样的变更是否必要以及是否合法,应当详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 补偿请求。您提到房主提出赔偿损失40多万元,其中包括可能的违约金(总房价的20%),这是基于双方合同中关于“违约需赔偿”的条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通常适用于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而非针对个人的行为或决定。因此,仅凭此条条款来主张高额赔偿可能会遇到困难。 法律责任。尽管您希望更改合同并获得房屋所有权,但在未得到房主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改变合同内容将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此外,您还面临与房东解除合同的风险,因为合同中可能包含解除条件或限制性条款。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处理此事。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