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合伙开了一个饭店,后经营不善产生分岐,发现此人反覆无常无心和他合作就退出而且装修和饭店里买的所有东西都被他设计白给了他,饭店里在外的欠款也给他结清,我的营业执照原件也还在饭店,中间去给他更换法人代表他说不在店内(他大哥打电话让去变更说在店里)本身赔进去五六万,他又小人之心中间就没去更换,在这中间我去领了发票。他干了三四个月关门不干了还想让我们去给他过户。我打算声登报注消,他说注消就告我们领了发票,请问现在注消对我们没什么影吧!他有理有告我们吗?(声明他也不开了天天催着让给他过户)。
2025-01-10 02:49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纠纷和财产归属问题。如果您的合伙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关于是否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营业执照未被注销,且您仍持有营业执照副本,那么注销可能会对您的权益造成影响。建议您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最佳策略。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过户要求,您也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