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朋友做生意遇到困难向我老公分两笔借了总共7万元钱,约定还款日期不还,说没钱,总共催要好多次总共才还了两万块钱,现在己经大半年了,最近问他他说到17年12月份再还,我们觉得他就是在拖延时间,本来说16年12月就还清的也说没钱,因为现在我的家庭有经济困难所以想尽快要回这笔钱,所以请帮忙看看怎么办。另外他借我们的钱应写借条但却写的收条,意思是他收到了这笔钱,如果我起诉他这个收条有效率吗?谢谢!
2024-12-02 22:09首先,您需要了解借款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其债权的存在以及债务人的欠款事实。在您的情况下,对方已经出具了收条,但没有相应的借条或确认书,这可能会导致无法证明借款事实。 如果您打算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 准备好诉状。明确指出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支持。 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款项。 关于收条与借条的区别,一般来说,收条是指接受他人财物时所签发的凭证,而借条则是指借款时双方约定的还款计划。虽然收条可以视为对已收到资金的一种确认,但在法律上并不足以证明借款的事实。因此,在借款过程中,最好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