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就是我和我媳妇2018年3月12号领证,在领证一个月前媳妇怀孕了!准备5.月份结婚,就在这时,因为买房子发生冲突,现在媳妇起诉要离婚,请问律师我能拿回之前给他的钱吗??在就是媳妇要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如果我不想让他打掉怎么阻止呢???如果阻止不了他已经打掉了,我能起诉告他吗??
17天前尊敬的客户,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您认为当初购买房屋的资金是你们共同投资的结果,并且没有明确约定谁应该承担购房责任,则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资金确实是共同投资的结果。 对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的妻子已经决定要终止妊娠,那么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出这个决定。作为配偶一方,您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请求进行医疗干预以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健康利益,但这需要您与医生、医院等医疗机构沟通协商,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关于您能否起诉要求对方打掉孩子的问题,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法律上的干涉他人生育权的行为,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如果确实存在威胁到胎儿安全或自身健康的风险,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担忧和反对态度,但必须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避免采取可能导致进一步纠纷的行动。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