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一名铁路退休职工,现年77岁,有一再婚老伴65岁。我是贵阳户口,老伴是农村户口。我以前与我儿同住于铁路家属房,2O13年我儿要了新房,由于铁路上有规定一名职工只能享受—套福利房,他要新房退旧房,我同时也写了要 旧房的申请,(我没有亨受过单位福利房,自己也没有房住)单位现在把我所住的房分给了其他职工,多次叫我搬出去租房住。我一退休职工月有二千元退休金,身体多病,与老伴相依免强维持生活。现强住这套房内。我儿一月有五千元的工资,家有四口人,就他一人上班,每月还要还二千八的房货。大孙7岁,小孙1岁,他生活也十分困难。请问我该咱办?
2017-11-15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