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交通事故问题。事故是这样的,我是一个工程车驾驶员。我把车停在路边被一辆电动车从后面撞上车尾了导致电瓶车人员死亡。这条路是有个禁止停车牌子。我的车是停着的,我的车子后面防护栏缺失了。但这个电动车车速肯定很快。这个责任会怎样划分?还有一个问题,这个车子是老板特意打电话让我这样停的。这条路南北方向的路。我平时停车都是停在由南往北靠路东侧。而发生事故这天老板让我由北望南靠路西侧停。请问老板有责任吗?
2024-09-02 11:45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电动车车速较快且未减速行驶,可能对您的车辆造成了直接撞击,并导致电瓶车人员死亡。因此,主要的责任应由电动车司机承担。 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即是否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或连带责任,取决于双方是否存在过错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果电动车司机的行为确实存在重大过失,那么他可能会被视为完全或主要的责任方。然而,考虑到电动车的速度和行为,以及您是否有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等行为,您可能存在一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判断。 对于您的老板的问题,如果该路段为封闭式管理区域,通常情况下,雇主应当对其雇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义务。如果雇主明知或应当知道其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存在安全隐患,仍安排其从事相关活动,则雇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责任划分还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定。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