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甲和乙都跟着包工头丙工作。一天凌晨丙想安排甲去搬运一堆器材到工地。但是因为甲不会开车,加之器材很多。于是四五点钟丙打电话给乙,让乙通知甲(甲乙是亲戚)。乙在开车送甲的过程中心脏病发作,治疗无效身亡。治疗费用七万。现在包工头答应私了赔10万。而家属希望获赔30万。现在关注的是走法律程序有没有可能赔到那么多
2025-02-10 08:5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提到的案件中涉及到了两个关键点。 事故的原因。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否为乙心脏疾病导致的死亡。 法律责任的问题。即谁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关于第一个问题,如果可以确定是由于心脏病发作而导致的死亡,则可能需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相关规定。然而,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是否在执行丙的指示(如运送器材),以及丙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的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第二个问题,即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通常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过错原则。如果认为丙有直接责任,那么他可能需要对此负责;如果认为乙也有一定的责任(例如,乙的行为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那么他也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责任。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个案件。 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并提供详细的案情材料,以便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判断。同时,也应强调,任何司法过程都是公开的,所有参与的人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