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和一个有妇之夫生育有一个女儿,我和他一起生活有长达十三年之久,在女儿六岁的时候我和他分开了,我女儿在我妈妈家抚养,他一年之中加起来也就给三到五千块的生活费小孩这样。现在小孩上初中了,这点钱是远远不够生活费的,他老说他没钱,这样我该怎么办呢?如何能要到他该给的抚养费呢?
17天前在您和对方离婚后,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对孩子的养育和教育付出过努力,并且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为了争取更好的结果,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收入证明、孩子成长过程中所花费的成本(如医疗费、教育费等)、以及与对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账单或支出记录等。 寻求第三方帮助。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法专家或法律顾问来协助您收集证据、撰写起诉状并参与诉讼过程。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和规定,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不利后果。 尊重法律程序。遵守诉讼流程,及时提交证据、出庭应诉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请记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最好由专业人士为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