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8年分的土地,到2016年6月有一个2000年以后释放的劳教回来的人在现在的村书记(村霸)的做主下把我种的牧草毁坏,他以劳教人说地是他的为由,去乡里多次,回答是你村里说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现在的干部以换多次了,我问以前分地的干部村里问过这是事没有,以前的村干部和代表说谁也没问过.以前的公粮是我交的,这十几年的粮补是我领的,1998年分地时那个人还没有回到我村,请律师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2024-09-23 07:49针对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证据收集。首先,收集与土地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分地协议书、土地使用权证等,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的权利。 寻找第三方见证。尝试找到其他村民或当地政府机构作为见证人,证明该区域属于您所有的土地,并非他人所占。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到目前存在争议,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措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寻求支持。考虑向当地的政府部门或者公益组织求助,例如农村工作部门、妇女联合会等,他们可能能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务必确保所有行动都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相信最终会得到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