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十月一日实行《民法总则》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请问十月一日之前的借款合同欠的钱,是按以前的二年诉讼时效实行,还是按现在的三年诉讼时效实行。诉讼时效时间,是按借款日期算,还是按还款日期算。谢谢
2025-02-21 22:4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清偿借款或者返还借款本金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消灭,即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是在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日期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则您需要在还款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支付利息和逾期还款的违约金。 至于诉讼时效的时间是从借款或还款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还款日期开始计算,因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该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而不是债权人的权利被行使之时。因此,即使您在还款日期之后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影响诉讼时效的开始。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借款人沟通,协商解决借款事宜,并尽快采取行动,以免因过期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