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质询抚养费问题,我离婚7年,六年没给抚养费,我想等孩子满18周岁了,我一次给付清,这样触犯当时的判决书吗
2025-04-10 09:30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用一般应当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确定。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孩子已经满18周岁,并且有能力独立生活,则不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之前所有的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情况导致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支付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解决。此外,即使孩子已满18岁,也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支付抚养费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身权益,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