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分两次共四万借款给肖某,当时觉得是好朋友,也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归还,她当时候给我写了借条,我也一直没放在心里,时至今日都未还款,我拿出借条才看到,里面写了一行字:此借条一年后失效,我想问问我还能追回这个钱吗
2025-05-05 20:40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者还款条件,则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但是,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不打算还款,那么你的债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你先与肖某进行沟通,了解她的态度和意愿,并考虑是否需要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