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到人事电话说部门解散,今天中午谈赔偿一个月,这家公司工作一年多了, 另外人事威胁我说以前有讨论工资,本来没赔偿,好久之前的事情了,部门解散,拿这个说事情,赔偿正常怎么赔?假如仲裁,会不会对我不利???
2018-01-03 14:10可以一年要一个月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