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协议,协议中规定了购房面积、单价、付款方式、交房日期为2016年底,对逾期交房的责任没有文字约定,付款13万元作为购房定金,2017年八月份,售楼部单方面通知需要重新签署购房协议,之前协议作废,口头承诺九月份开盘到时签署购房合同,售楼部内展示四证,预售许可证没有。现十月份售楼部内展示五证齐全,现告知要签订购房合同,对协议违约事项只字不提。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申请赔偿,该如何维权?
2025-03-08 23:43首先,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了解双方是否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并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帮助您收集证据和分析案件情况,以确定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已经决定提起诉讼,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准备起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清单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同时,注意遵守诉讼程序的规定,确保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