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伤赔偿标准2017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
2025-02-20 18:52《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6月1日起,调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工伤保险(以下简称“工伤保”)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保”)待遇水平。其中,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为48万元/人·年,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根据《佛山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九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综上所述,佛山市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