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2012年涉嫌利用职务牟利,交了5万元后领导协调当时是没做任何处理也就是说免于刑事处分,今年2017年10月份检察院又电话通知说需要走程序,请问这种情况有时效期么,走程序会如何走怎么判?
2025-02-19 15:1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朋友可能涉及的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时效性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一般为五年,即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连续计算。因此,如果您的朋友的行为发生在2012年,已经超过五年的追诉时效,那么他将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至于是否需要走程序和如何判决,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您的朋友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且符合立案条件,那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就会对其进行调查和起诉。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可能会判处其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 最后,建议您朋友及时与专业的律师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情况并获得合适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