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主任为我们要钱是否合法,我们村的选举委员会主任没有经过村民选举,是支部书记认命的,我是委员,就没有让我参加会议,,现在还让我们本人交1-2000元,才能参加选举,否则我们选上也不给我们签字,他有这个权利吗?
2025-07-18 20: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机关,应当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由他人或组织指定。 您所描述的情况中,选举委员会主任未经村民选举而被任命,这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您有权拒绝参加选举,并要求撤销不公正的行为。如果您确实需要支付费用才能参加选举,请与选举委员会协商解决。 此外,如果选举结果不公平,您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保护您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