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经一,二审判离婚生效,判女方给男方分割款13万,已经23个月了女方一分不给,我要本金的孳息24%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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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得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利息的计算需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损失和合理预期收益,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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