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爱人登记结婚7年了,儿子6岁,住房是婆婆名字,是婚前贷款购买的,我们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和债务,现在想离婚,协商孩子归我,我爱人说住房将来给孩子的,我可以住,他拿抚养费,可是住房是婚前婆婆名字购买,如果婆婆不同意,我们这样签协议也是无效的吧?婆婆之前确实说过,这房子将来就是给孩子的,可是现在面临离婚,那如果我想给孩子争取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协商呢?还有人说让我和爱人签好协议去做公证,目前比较头疼。麻烦律师提供可行性建议,谢谢 可行性建议,谢谢
19天前在处理涉及房产分割的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房产是否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则无论何时离婚,该房产均应归产权人所有,除非另有约定。 房产是否有婚姻期间增加的价值。如果房产在婚姻期间有增值或贬值的情况,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房产价值的分配。 婚姻期间是否存在其他财产。除了房产外,夫妻双方还可能存在其他财产(如存款、股票等),这些财产也需要考虑在内进行分割。 共同生活期间的责任与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有过共同生活的责任和义务,这些也应该被纳入分割范围。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房产确实在婚前由您和您的妻子共同出资购买,并且当时并未提及将来的归属问题,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应当属于您一方的所有权。如果对方坚持认为未来房屋应该归孩子所有,您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对方沟通,了解其立场和理由; -尽量寻找第三方调解,如家庭法专家或者法院调停机构;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请律师介入协助协商或提起诉讼。 至于签署协议并做公证的问题,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已经就房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且无争议,那么直接签署协议并办理公证是可行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签署了协议并做了公证,也不能完全排除未来的不确定性。因此,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保留所有文件副本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