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厂里面上班,我是成形部开注塑机的。无意把模具压坏了,去修模厂修理费4000元,叫我罚款百分之三十,就是1200元,是否合法,由于我上个月写了自动离职书,就在离职最后十天不小心把模具压坏了,怕法律上说不去,我也没签罚款单,我们厂长说了,如果我现在不签,到时候离职时间到了发工资罚我百分之五十,我现在什么都不管,如果到时候真的罚了,我可以起诉厂里吗?由于图片暂时没有,到时候真的罚款了,在给你。
2024-08-03 07:58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和合同法等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罚款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厂方要求您缴纳罚款,您可以要求厂方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罚款行为是出于合法的目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其次,关于自动离职和未签罚款单的问题,这在劳动法中通常被称为“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是因为法定事由(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辞退的,那么即使您已经写好自动离职书,也不能被视为违法解除。同时,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办理交接手续,也可能构成违约。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通知及说明,以证明您的离开并非基于非法原因。 至于您提到的“万一真的罚款”,建议您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您应该保留所有相关的邮件、短信等通信记录,以便为后续的申诉工作做好准备。同时,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合法行为的相关证据,例如照片、录音录像等,这些都有助于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