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中介公司买了一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并交给卖房定金50000元。现在我不想要了。可以吗?因为房子到八月底满足满五年省个人所得税,所以居间合同没有写在哪一天前交房款。后面的备注有几条关键的内容:2.卖方承诺该物业至2017年8月31号满五唯一,如不是超出税收由卖方承担。4.买卖双方同意满五年后再办理手续。第4条我可以理解为合同日期后五年再进行交易吗?
2024-12-07 11:1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中介公司在签订的居间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房屋的具体交付日期。然而,在签订合同时,您已经支付了定金,并且在合同中附带了关于房产满五年后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条件以及双方对房产未来交易时间的承诺。 如果您决定不继续购买此房产,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解除居间合同。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要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您不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 退还定金。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的退款条款,您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将已支付的定金退回给您。 违约责任。由于合同未明确规定具体的交付日期,因此可能会涉及违约责任的问题,具体取决于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经济损失(例如因等待出售而产生的租金收入损失),可能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部分损失。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常见法律适用原则。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