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买写字楼,签了认购协议书,现在没有钱了,想退订,如果在签合同之前,罚房款总价的10%,40万,一半,
2024-12-07 10:32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前决定放弃购买该房产,则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或预付款。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可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由于资金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款请求,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应返还的金额。具体而言,您可能需要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具体的退款方式和时间表。 请记得,在做出任何决策时,请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状况、未来规划等。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