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29年我婚前自己钱带婆家盖.平房后又我哥赠送我平房动迁又给我10万元交养老保险_因家庭需要把这钱给占用了丈夫现在要和我离婚之前他立过字据楼是我哥赠送的还有十万元欠条离婚能平分家产吗谢谢你的帮忙
2025-05-08 02:1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您的哥哥赠与给您的一栋房屋及10万元现金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离婚时,这些财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您丈夫要求离婚并提出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虐待、遗弃等),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将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部分分配给有过错的一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过程中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会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并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处理此事。同时,无论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全部财产,都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