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4年查出有乳腺纤维瘤,但是因为可以不做手术,所以就没做手术。15年,入了一份商业保险,住院可以报销的。17年,因为纤维瘤变大了,就做了手术(之前没想过要手术),但是做手术的病例本是14年的,给保险公司看后他们不给报销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做的对吗
2024-08-27 15:15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然而,在你的情况下,由于你的病情在14年内没有变化,且你在15年和17年分别进行了两次医疗检查,这表明你的情况并未恶化或增加。因此,如果在14年内的医疗记录被误用或错误地解释为疾病加重,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不会将此次手术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此外,即使这次手术与之前的医疗记录不符,保险公司也可能考虑按照“近因原则”来处理这个问题。即,如果你的健康状况在过去几年内一直在改善,而这次手术只是最近才发生的,那么它可能是治疗过程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导致健康状况恶化的直接原因。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你向保险公司详细说明情况并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