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十多年前与别人互换一块耕地为了安葬父亲,几年前迁坟后,想把地换回来,他家找借口没有换回来,今年修路那块地征用了,补偿款我能得到吗,土地证是我的名,谢谢律师的解答。
2024-10-19 21:28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互易财产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您和对方之间存在互易行为,并且双方都已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这块耕地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如果一方在互易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或者故意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土地被征用并获得补偿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款会按照当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分配。具体到您的情况,您需要查看当地的相关政策以及相关文件,以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寻求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