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后另一方当事人被刑事立案,该案如何处理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死亡家属在对方申请责任复核期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立案受理。公安机关依据规定向申请复核人下发复核终止通知书。公安交通事故办案机关依法对复核申请人刑事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发现该案为刑事案件后,裁定驳回民事诉讼请求。请问公安机关依据规定能否重新受理复核申请?
2025-08-31 21: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的,应当继续审理;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应当告知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对于你提到的交通事故死亡案,如果公安机关依据规定向复核申请人发出了复核终止通知书,这意味着复核程序已经结束,不能再提起复核申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民事诉讼请求。 关于公安机关是否能重新受理复核申请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有具体的案件事实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我可以进一步帮助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