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与一公司签订了一份食堂食材的供货合同,合同规定,食堂在每月的1-15号,应把上个月的采购汇总表汇总出来,1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20个工作日内,公司以支票或者转账的方式把上月份的采购资金付给供应商,可公司不按合同执行,从2018年1月1日到现在一分钱没付,还有2017年10月,12月份的(8万元)总共拖欠采购资金50万元,像在这种情况下,请问律师?我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和方法?
2025-10-22 21:42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你需要收集并保存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记录、催款函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你的权利。 其次,你应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你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并且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期限。如果你有其他合法的救济途径,比如仲裁或调解,也可以选择使用。 最后,如果你决定进行诉讼,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你。他们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指导你在整个过程中如何操作。 总之,你需要保持冷静,收集足够的证据,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正确的决定。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为情绪化的反应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