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月18日递交辞职报告,因12月18日办理离职手续,可是公司说,你原职务是部门经理,需要接受审计报告完毕后,集团同意才能办理,现在已经拖延2周,一直催促人事,人事说审计完毕,在集团徐总那,也不告知何时办理。拖延到现在。想咨询下律师,1,以上事情我该怎么办?2,因工作交接完毕,所以12月没有去公司,一直等他们通知办理离职手续,所以人事说12月工资没有。那么拖延到现在12月交金我可以让他们因为拖延而下个月缴纳吗??
2024-07-25 01:1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您可以尝试与公司的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直接沟通,了解是否真的存在审计程序或者是否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立即处理您的离职事宜。 如果确实存在审计程序,您可以考虑向人力资源部门询问具体的时间表,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并提交给集团审批。如果公司仍未提供明确的解决时间表,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12月份的工资和社保问题,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并且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则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正常的流程支付12月份的工资以及社保费用。如果您认为公司故意拖延付款,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申请仲裁或起诉公司。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辞职信、离职证明、工作交接记录、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以便日后作为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