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朋友在一起交往有一年之久,期间花去我所有的费用三万多元。现在我们分开,我这有对方签名的三万欠条一张,请问我的这些钱还能要回吗
回答数:545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朋友签署了欠条并同意还款,那么您可以要求其履行债务。不过,在具体操作时,您需要确保欠条的内容完整无误,并且能够证明该笔款项确实是您与他之间的交易。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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