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结婚没领结婚,与男方结婚3个月后发现男方与几个女人有不正当关系,而且还保持联系。经过与男方争吵被男方母亲和伯父欧打,报警后民警加以制止并把我拉往医院,在我住院期间男方对我不管不顾。还将我告上法庭反还彩礼。男方家经济情况很好。在镇上有铺面,有2辆小车和1辆客车。我该不该退还彩礼。
2025-03-30 23:52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同居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一方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另一方不得拒绝。因此,你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犯罪,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果你因为对方的殴打行为导致了严重的身体损伤或者心理创伤,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建议你在起诉前先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于证明你的伤情以及对方的过错。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