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未成年犯罪,已经刑满4年,今年老家派出所民警说叫我办里,档案封存,已经办理,需要3年观察期限,老家派出所民警,说可以去外省工作,按时打电话报道就可以了!就叫我吧把现在工作的公司地址告诉他,等我回台州,台州民警,说我也给他们管事实已经过去4个多月,他们一直同意,我在这里工作,可是最近几天那个民警,要叫我回去,说我不让我在这边工作,连我的家人也不可以,这是符合法律程序吗?难道我就不可以去外地工作吗?我问我门老家民警,他说没有这个通知啊!还有说,也有好多在浙江的都没有叫他们回家,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难道我没有人身自由吗?搞笑,还说我不能在浙江,要不就要抓我,电话18857502199
2025-03-31 01:01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选择是否回到您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您的户籍地公安机关决定让您离开浙江省,并且提供了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这一决定,那么您可以依法接受这种安排。 然而,在此过程中,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有其他诉求,例如要求赔偿损失或恢复名誉等,建议您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拘留决定的合法性。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遇到实际困难或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