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认可我有一处宅基地,但长年不在家,现在又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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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您的宅基地长期不在家中居住,且村委会认为您不再需要该宅基地,则可能需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或注销处理。具体操作方式应由当地村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指导和协助。同时,建议您与村委会沟通清楚相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若需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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