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连锁一家餐饮,地址是北京的,我到实地考察,对方要求我交1万先签合同,签了合同后我后悔了,要求返还,但不给了,我该怎么办?
2024-09-03 13:37首先,您有权要求退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并在主合同中明确载明。” 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并交付定金,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与对方协商。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 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合同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 按照法律规定,若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无需支付定金;若合同有效且未履行,则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定金。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来决定。如果您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