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教美术的,拿的经营执照是文艺创作与表演,有一位学生在上了5节课之后,因为觉得我们的课程不合他的需求,向我们提出退费的要求。但我们是签了协议的,协议里面有一条是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但学生家长一再与我们沟通,最后我们按她所缴纳的总费用,再减去短期单节的课程费用,余费的百分之70退费给他。在微信上面转账的,他也收下了费用。现在他说我们处理不合理,要求我们余费全额退款。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面来说,我们的处理合适吗?有侵犯他的权益吗,合同是没得退的的,那如果余费全额退的话,那我们的损失该由谁负责?这个事情上到底是谁违约呢?
15天前您的问题涉及法律纠纷和合同条款的理解,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学校提供了一项服务,即为学生提供艺术课程。然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课程不满意,并且拒绝支付剩余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的争议可能涉及到合同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的问题。 首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由于您的学校已经提供了服务并收取了费用,因此合同中的“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的条款可能并不适用于这种情况。这通常意味着除非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合同中规定的条件应该得到遵守。 其次,关于消费者保护法,如果您的学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课程或履行其他义务(例如按时付款),他们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合同。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措施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如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其退还已收取的款项。 至于您的学校是否违约以及如何分担损失的责任,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违约,则需要证明这一点。如果确实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您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您还需要考虑如何分配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过错、合同条款的解释等。 综上所述,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方式是在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下进行协商,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