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已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孩子户口在女方家,男方是否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户口,法院是否受理?谢谢。
回答数:580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已经判给了男方,并且其户口仍在女方家中,则男方有权要求将孩子的户口迁回自己名下。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男方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以及,在男方提出申请后,女方应当配合办理迁移手续等。具体是否能够成功,还需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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