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之前买的商品房在交房时由于物业只给了钥匙没给《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过了半年我现在再电话问他《住宅质量保证书》,他说现在有了,要的话可以给我复印一份,请问复印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原件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应吗?
2025-01-28 13:12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售商品住宅的质量状况做出的书面承诺,对于购房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交付但未收到《住宅质量保证书》,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并且《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信息应当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保持一致。 至于您提到的复印件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复印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这意味着,即使复印件上没有加盖开发商印章或有其他证明文件,其法律效力也与原件相同。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并确认其真实性。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开发商的具体规定来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