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民工在我工地干活,晚上零晨左右发病,送医院检查后,发现好几种不治之病,经疗两天死亡,家属不讲理,以死者危协我和公司,把死者住公司推来,狮子大张口要150万元。后来我和公司无奈经死者家属协调,出于人道主义,给于25万元,当时为了死者家属先把死者火化,先给了4万元,被迫无奈中我和死者签了合约,11月IO日付剩余的钱,因公司年底做借算,流程太多,钱还没下来。今天死者家属qi诉我,当时我没钱,我协调:公司在我工程款扣。法院传票今天拿来我才知道,不知该咋办,谢谢回音。
2025-03-05 11:40这是一起涉及医疗事故和赔偿纠纷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医疗过程中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案中,您作为雇主,在雇佣员工时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员工在工作期间生病并最终死亡。因此,您可以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已经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并且支付了相关款项,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争取更多的赔偿。最后,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