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单位实习。从16年9月份。17年11月份被无故辞退。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签劳动合同。当询问被无故辞退后应得到多少补偿金。公司财务回应只给补偿半个月工资。还得询问老板能否补偿。这也太不合理了。具体应该怎么解决呢
2025-03-05 11:5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但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其次,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保留相关证据。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和申诉。 尽量收集与离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 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案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时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