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二手房买卖合同,我在中介签核的居间合同房产是603,房产证是603,实际户号是605,我在签订居间后大概15日时间,自己发现房产证与实际房屋户号不一致,中介解释是历史问题不影响,我强制要求到派出所、房管局确认,20日中介确认说交易后可直接办605的证,不影响我,开了户号证明,22日在交易中心办理了网签,网签上为603,27日做了资金托管,29日到公积金中心贷款,公积金中心说只能放款到603,影响质押跟过户,不同意贷款! 今天网签合同已经撤销。这个情况中介知晓不一致,但不告知,我发现追问说不影响,实际情况是影响过户,并且水电费户号也可能会错误! 我现在不想买了,违约怎么算?
2025-03-17 01:22您好,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您的案例中,由于房产证和实际房屋户号不一致,这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因此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果没有,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条的规定,对方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