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已经跟前丈夫离婚了,当时我就想申请离婚,财产就没说,只是最后法官问了,他说外债70万,我8万,谁都不承认,法官最后说了一句,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我调了一下法院笔录也没有,我想争取家产,车不是我俩的人名,只有一个货站是我的人名,我想把车,债务一起掙过来可以吗
2026-01-07 07:0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一方不认可另一方的债务,则另一方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关于车辆和债务,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该车是您的个人财产,那么您可以直接要求分割。 关于债务问题,您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借款合同等)来支持自己主张债权的权利。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更严重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