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4楼,因冬天冷就做了保温阳台( 客厅北面)和北面小阳台。不遮阳。但5楼住户向我发起了起诉,说我是违建,因5楼住户想向下看楼下的车看不了,没有事先沟通,和如有不法分子可直接踩我家阳台进入他家。现对我起诉要求是拆除还原并给他1万元精神损失费。我想问一下这么说合理么?我又没有什么权益可以保留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侵权行为的判断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您在阳台上的活动是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并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侵害或影响,因此并不构成违法。 其次,关于5楼住户的指控,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是否存在实际的侵犯行为。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了该行为的存在,那么可能是侵权行为。 其次,侵权行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如果有证据表明5楼住户的行为是有意为之且具有恶意,则其行为将被视为更严重的侵权行为。 最后,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实际损害或者给对方带来了心理压力。如果确有此一情形,那么5楼住户可能会被判定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赔偿请求,一般情况下,除非对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这种请求。此外,即使对方提供了相关证据,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证据与实际情况不符,也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综上所述,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面临的具体情况,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避免激化矛盾,保持冷静和平等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