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南京到云南的大巴车,没买车票,但是有交警的责任认定,路上的时候被货车追尾,导致翻车,受伤骨折,3个月之前发生的,评不上伤残等级,现在想委托律师诉讼代理,原因支付相应费用.
2024-06-29 14:3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乘坐南京至云南的大巴车时遭遇交通事故,由于没有购买车票,但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事故责任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因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 由于您已经受伤骨折,即使评不上伤残等级,依然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会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以证明您的损失和事故责任方的责任。 在委托律师之前,请确保与律师明确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等。此外,考虑到诉讼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您应该了解律师的诉讼策略和可能的结果,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 请注意,诉讼是一个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您需要有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您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讼权利。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