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5月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但是之后没有税务人员通知我纳税,也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纳税,而且也没有税务人员告知我定额多少税率,我是小个体户,月营业额不超过五千,经营复合地板,店面75平米,没有雇佣工人,就我一个人卖货,但是今年却被告知我是地税非正常户,让我补交税款和罚款和迟纳金,这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
2025-02-20 19:0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税务部门对您经营状况的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且未有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那么税务机关有权要求您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构成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疑义,建议您首先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等,以支持您的陈述。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协助处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