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离婚,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事,我跟老公结婚九年了,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最大的8岁,最小的4岁,婚内购买了一套房产,贷款合同都有双方的签字,当初也口头约定房子是给大儿子的,可近几年因男方出轨,对家庭对三个孩子不管不问,也不回家,夫妻也没夫妻生活,而且男方在我怀第三胎的时候对我家暴,平时更是不给家用,三个孩子都是有我一人带大,直到最近孩子办转学,需要房产权,我看到房产证上面写着,他一个人的名字,还注明单独所有,这个单独所有是这个房子是他一个人的么?可这是婚内购买的,而且购房贷款合同是双方的签字啊!这是不是属于转移财产, 有出轨行为,
2025-10-16 01:1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并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且该房屋的贷款也是双方共同承担的。因此,如果房产证上仅显示您丈夫的名字,那么这可能意味着房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夫妻没有夫妻生活”,以及您提到的您在家中的照顾和支持孩子的责任,这些都可以作为您要求离婚的理由之一。但是请注意,离婚涉及许多复杂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