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资开工厂,供货给丙,丙一直有拖欠货款。后来工厂拆火,丙的货款也分别过户到甲、乙的名下,当时只立据写下丙欠甲货款钱数。后来丙只还了甲的一小部分货款,就不再还款了。请问,甲可以起诉丙吗?并追讨剩下的余额吗?
2024-09-08 04:32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及其继承人请求清偿债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丙已经去世,那么他的继承人也有权继承其债务,并且有权要求丙的遗产作为偿还债务的财产。 另外,即使丙没有继承人,债权人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追讨剩余的款项,例如通过法院诉讼或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