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 ,都打了借条,140多万,有一个人多次向我爱人借钱,说是在银行做倒贷的生意,每次都答应给她很高的利息,我爱人把家里的钱都借给她了,后来没有现金了,那个人就让我爱人拿着房证到她的一个朋友那里做了二次抵押,当时我爱人抵押了房子,放贷的又让她出具了欠据,钱让她的那个朋友直接借去了,后来才知道她根本没有拿钱去做什么倒贷,而是还了以前的欠款,那个借钱的也没影了,说是到外地打工了,打电话也不接,就是接了也没钱,她也欠放贷的那个人钱,她俩有合伙的嫌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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