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方2016年11月28日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本房产还在银行抵押之中,签合同时候买方答应帮还款赎楼,之后我这边一月四号就申请到银行还款通知单,买方一直拖延时间不给打款导致合同无法进行,现在还说我违约我该怎么办?
2024-10-08 07:43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例如未按时支付房款或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会被视为违约。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提交了还款通知单并要求买方付款以完成交易。因此,根据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您有权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可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首先,建议您与买方沟通,明确告知您已收到还款通知书且对方仍未付款的情况,并强调该行为构成违约。如果您认为对方拒绝付款是出于恶意,则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他们可以提供更具体、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保护好证据非常重要,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信息,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