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没领证,年前小产了心情不好去娘家住的,一个半月了公婆连个电话都没有,老公也就看了2趟,前两天我提出不过了,老公那边让我退彩礼钱和这三年他打工挣的钱,我是不是可以不退
28天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已经分居达到一定期限(一般为两年),那么夫妻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和其他财物。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分居了一段时间,并且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彩礼以及其他财产,因为这些财产是基于婚约或赠与合同而获得的。此外,您也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您因这段时期的生活费或其他经济补偿,以弥补这段时间给您带来的损失。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比如证明您确实有合法的理由提出离婚,并且证明您确实有权利要求退还彩礼及其他财产。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可能的诉讼中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