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号在正规的社康中心中医科针灸治疗身体,静静仰卧由于艾柱突然掉落,导致烫伤腹部皮肤,当时医生也抖开燃烧正旺的艾柱,但由于担心医生会被辞退,没有第一时间通知院方负责人。事发至今伤口愈合程度上不佳,后期的祛疤费用会出现。现在该不该向医院索赔,若索赔,院方有可能拒绝。
2025-04-13 21:09首先,您应该了解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无论其是否有过错,医疗机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您受伤时并没有立即通知医院,并且在事后也没有及时处理和报告。这可能被认为是医疗过失行为之一,即未尽到告知义务。 最后,关于后续的祛疤费用,如果确实是因为手术造成的疤痕,可以考虑向医院索赔。但需要注意的是,索赔过程中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病例记录、照片等。 总之,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建议您先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医院的态度和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