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3年有个婚约纠纷案,当时法院判决女方家退还彩礼35000,女方家没执行判决,女方有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现在已经立案强制执行了,法院让我找人,现在女方也结婚了,女方的父亲在外打工,是国企煤矿工人,现在还在上班,弟弟,妹妹也都在外面打工没有结婚,只有母亲在家,现在女孩有结婚的家庭,父母,弟弟妹妹能做为被执行人吗,她们的财产能被法院执行吗,如果不能,是否可以追加她母亲为被执行人呢?
2024-12-28 09:2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配偶应当作为被执行人。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女方的父亲和弟弟妹妹在外务工且未结婚,他们的财产可能不在其名下或无法证明属于他们个人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并不具备成为被执行人或者参与执行程序的权利。 然而,如果您需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以便我能够更好地为您解答。